存托股份是指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它存放在一个信托公司或经纪商的账户中。存托股份的投资者拥有该股票的所有权,但不能将其转让给任何人,因为该股票实际上是以信托方式存放的,而不是真正的股东。
存托股份可以通过信托机构购买或出售,但投资者不能将其直接卖给他人,只能通过信托机构出售。
存托股份可以用于投资者保护其股票的所有权,也可以用于衍生品市场的投资。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1】参与主体不同,相对股票,存托凭证的参与主体增加了存托人和托管人,分别承担存托职能和托管职能;
【2】在权利行使上,存托凭证的持有人不能直接行使分红、投票等基本权利,因为并不是在册股东,而须通过存托人代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