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申请基本生活费一般在10天内可以拿到。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程序法》规定,执行法院应当在执行费用确定后的10日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如果超过了10天仍未拿到基本生活费,可以向执行法院进行咨询和投诉以加速处理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生活费的金额不高,且数额有限,对于财务状况困难的申请人而言,需要寻找其他渠道和方式解决困难。
1、要搞清楚是长期使用还是偶尔使用。如果是被执行人长期使用的卡,就有可能是被执人为了逃避债务而用近亲属的名字开的卡,如果是偶尔使用,说明卡的持有人还是近亲属。
2、如果被执行人用这张卡多次收到非利害关系人的多笔转账,且要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构成拒执罪。而对于这种情形,毫无疑问可以理解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应该经由拒执办合议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然后再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检察院逮捕起诉科认为该情形不能构成拒执罪,那么申请执行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拒执罪。
被执行人的电动车可能会被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财产包括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等。如果被执行人的电动车价值足以弥补欠款,则该电动车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电动车属于低价值财产,或是必需品,法院可能会考虑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予执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