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标项目的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中标人只能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
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招标采购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3.
规定中标项目的主体性,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受理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投诉。
调查和处理:一旦受理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投诉的处理工作,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也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那么,哪些项目会被采购单位申请实施涉密采购呢?整体来看,申请涉密采购项目的条件范围具体如下:
②通过国家保密局或其授权机构技术检测、测评,应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类保密装备、设施、用品;
③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存放、保护涉密信息的软件、硬件或者成套设备载体及其配套设施、材料、用品;
④国家保密局或省保密局要求强制配备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用品;
⑤经确认的保密工程、涉密信息系统、涉密通信和涉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服务,涉密设备定点维修维护服务;
⑥具特殊保密要求的其他项目的实施、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