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公布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必须戴安全帽有国家规定。
因为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规定,需要在工作或建设工程中强制要求工人或从业人员戴安全帽,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减少事故风险。
如果不戴安全帽,则可能会导致头部受伤、压伤、被物体击中等危险情况的发生,严重的情况甚至会危及生命。
因此,国家对于在特定场合下必须戴安全帽的规定是十分明确的。
办理退休的是不需要失业证的!!
只要是你交了社保,在社保中心立档啊,而又不欠费,又没有刑事处罚,到年令了,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的退休窗口即可以办理的,与失业证无关,失业证只能是在办理领取失业金,办理转移社保缴费,或者是找工作时,才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