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取决与你跟什么样的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以及合同内容。如果跟普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签合同,他们只是一个劳务合同而已,肯定与编制无关。
如果是跟体制内的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内容上明确注明是有编制的,那你就属于正式入编了,如果是明确表明无编制,,那就说明只是聘用的,编外人员。
如果签订双方都已签名盖章了,协议就已经生效,所以是不能再反悔了。不过,你觉得确实有某些条款不妥需要修改或增删条款,那就要与对方协商,如果双方一致同意了,也是可以修改或增删条款的。
不是正式入编的。
我们知道,聘用合同是用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用于确认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的合同,也就是说,签订聘用合同的人,不管是聘用期限是3年5年,还是10年8年,都是约定时间内的合同制员工。而正式编制是由国家和政府依法确定设立的在职在编人员的数量。可见,聘用合同5年的,当然也不会是正式的编制人员,而是合同制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