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租房年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新参加工作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
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其他需保障的人员和家庭。
每年12月31日前,街道办或所在单位,要对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或个人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将由街道办进一步处理。
具体的年审条件和流程可能会因政策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年审前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单位咨询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通过。
15天。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以及《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929户)保障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请全社会予以监督、举报。
电话:33271190 32890620
咸阳公积金个人不能缴纳,只能由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各种企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所以个人不能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