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但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予,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但赠予人自赠予房产登记之日起4年内不能再次购买住房。
权利人预约“转移登记”后,赠予双方持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户口在一起的,无需额外提供证明,只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到预约的办事点直接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子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要注意三种新情况:
(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继承。在大家的意识中,只要是父母的东西,在父母去世后都能继承,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应通过合同或遗嘱确立,并在确立时进行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居住期限届满或者权利人死亡,居住权消灭。在继承父母房产时,需要搞清楚这房子是否设立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
(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除非有遗嘱写明财产只属于自己,否则财产可以平分。如果父母或者配偶去世了,留下有房产的话,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将由儿子,女儿等第一继承人平分,而第二继承人是无权分享这财产的。
(三)注意遗嘱的效力问题。过去立遗嘱是比较复杂的,立好遗嘱后,还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现在新的《民法典》已经简化了立遗嘱的方式,增加了打印遗嘱和视频遗嘱,《民法典》颁布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现在的自拟遗嘱、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印刷遗嘱、录像遗嘱,都和公证有同等效力。这里有个要点,大家一定要注意,那就是除了自拟和公证的遗嘱外,其他类型的遗嘱需要两名证人,如果用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录像遗嘱来确定房屋所有权,遗嘱人和见证人要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否则遗嘱无效,房屋也不会顺利过户到自己名下。
“父母有难儿女就要享福”是老话中的一句谚语,意思是指当父母变得年迈或处于需要护理的状态时,子女应该尽可能地照顾他们,这就是子女们的责任和义务。
因为父母经历了生命中的许多冒险和挑战,为子女们默默地付出了许多。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子女们应该回报他们的爱和对他们贡献的感激之情,让他们安享晚年。
子女们不应让他们的父母独自面对生命的艰辛,因为我们都应该努力回报那些曾经抚养我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