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海银海区上小学不是只有居住证能上,还需要提供家长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等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居住证明:户籍在市辖区外的学生,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籍属于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学生,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银海区)范围内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缴纳至当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及租房合同。
务工证明(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银海区)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②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保局或海城区社保局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五险”
没关系,可继续缴。
如果异地社保到退休年龄还不够10年,可以将多个城市的社保合并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