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单位或个人携下列材料到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兽医站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1、开办、变更申请书面报告,并按要求逐项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2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2份);
5、聘用药剂师或注册兽医、注册助理兽医身份证(或暂住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与兽药经营GSP相关的规章制度。
8、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守法经营的保证书。
(二)、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兽医站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退还相关原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及相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三)、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兽医站自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须经上级审批的增加5个工作日),组织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规定要求,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的出具现场验收结论,经办人员签字并报分管局长审批后,予以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办理理由,并由退还申请人。
个人要办理不动产权证,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查证权属和权利状况:首先需要查证该不动产的权属和权利状况。可以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的权属证明和权利状况。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准备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材料。常见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证明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权利人证明(如购房合同、赠与证明等)、房屋所有权证明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必要的信息,确保填写准确、完整。
4. 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带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需要预约或进行排队等待办理。
5.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当地的规定,缴纳不动产登记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费用。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可以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
6. 审核和登记:提交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不动产权证的登记,并办理相应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具体的办理指南和要求。
1,迁移户口的基础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其他资料: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人才引进的(劳动合同)、户口投靠申请书、户主及户主所在集体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3,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
4,带上上述资料及户口迁移证,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