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可以考虑放开中医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的制定和落实。
因为当前许多地区的医疗资源仍然相对短缺,而中医助理医师的执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患矛盾和缺医少药的情况。
此外,在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背景下,放开中医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也可以促进中医医疗的普及和推广。
但是,需要注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监管机制,确保中医助理医师的执业不会对患者带来伤害或误诊,也需要明确中医助理医师与医生的职责区分和配合关系,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还需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中医助理医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