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司法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执罪立案后的判决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因为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分性、法院的工作安排等。
一般来说,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判决。然而,这个时间期限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延长。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判决时间。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案件进展,建议您与办案法官或法院联系,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拒执罪预移送通知书是在当债务人持续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其他执行文书的情况下使用的。当债务人存在拒绝执行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预移送拒执罪通知书。该通知书作为一种警告,告知债务人如果不立即履行对其生效的执行文书,将面临拘留等刑罚。
此通知书的目的在于促进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