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菲利普·奥兰德(Philippe Ollé-Laprune):国际金融家和投资者,瑞士联合银行(UBS)前董事总经理;
2. 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墨西哥商人和投资者,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主要涉足电信、房地产和金融领域;
3. 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美国亿万富翁,伯克希尔·哈撒韦(Berkshire Hathaway)公司的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以投资和股票交易而闻名;
4. 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美国和匈牙利籍的投资者和慈善家,开创了量化投资和对冲基金的概念,以对货币市场的成功短线操作而闻名;
5. 伦斯特·罗特希尔德(Rothschild家族):欧洲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之一,属于国际银行业的老牌玩家,在金融投资、财富管理和慈善事业都有很高的地位。
请注意,这只是一小部分国际金融大亨的例子,还有许多其他成功的金融家和投资者。
2. 这是因为国际金融法专业在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家具有较高的需求和发展潜力,因此这些国家的大学会更多地提供相关的证书课程。
3. 此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大学也开始开设国际金融法专业,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课程,因此国际金融法专业美英法证书的大学数量可能会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