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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完多长时间不签字算过期
时间:2025-05-13 06:29:11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完成后,应当在15日内由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或者职工本人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视为放弃工伤认定的权利。

因此,工伤鉴定完成后超过15天未签字的话,就已经过期了,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在鉴定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鉴定结果存在争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或者重新申请鉴定。

工伤鉴定完以后还能复审吗
答案

工伤鉴定完成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复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果复查鉴定后,鉴定等级有所提高,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伤情应相对稳定后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伤情有所变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复查。

总之,工伤鉴定后是有可能进行复审的,这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和待遇。如果有必要,建议与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工伤鉴定完成后到哪里申请补偿
答案

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

2、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再配合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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