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23年度社保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1。
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1。
医保卡余额足够。使用医疗保险卡购买药品前,需确保医保卡内有足够的余额。如果余额不足,需自行补足差额2。
药品限制。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只能支付符合《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目录内的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可用医保支付。目录外的药品需个人自费2。
用户限制。医保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一般不得转借家人或朋友。违规使用将影响医疗保险卡的医疗记录和商业保险的承保2。
医疗项目限制。医疗保险的使用还限制在一些特殊项目上,如医疗美容、减肥、增高、视力矫正等特殊治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