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一般会在立案后的3-7天内进行。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诉前调解中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当场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与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诉前调解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诉前调解不成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当事人双方在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