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人的车子是用别人的身份证买的,这涉及到了法律和道德问题。首先,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也可能导致购车合同无效。其次,如果这辆车子是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
面对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使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并尽快与车主协商解决此事,将车辆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
如果被执行人无法与车主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车辆归被执行人所有,并由车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法院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是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可能会对该车辆采取执行措施。此时,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车辆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请求法院解除对车辆的执行措施。
总之,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是违法行为,被执行人应该尽快与车主协商解决此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强制执行应当在六个月内执结。
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执结的报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多数情况下,半年没有执结的,会以终本形式结案。终本,也就是终结本次案件。一般来说,六个月不能执结的案件,执行局会做申请人的工作,要求申请终本案件。
被执行人在还清债务后,需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限制,法院经审查后可以裁定解除。一般情况下,解除限制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生效。但是如果限制的范围较大,如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因此,建议被执行人在还清债务后尽快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并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