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苏州市积分入学的居住证年限计算方式如下:
居住年限的得分标准为: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居住时间的计算:居住时间是指居住证自签发或变更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最后30天内需到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如果短期居住证持续使用,则在半年届满前还需签注一次。如果不按期延期(签注),证件将进入休眠状态,需要重新激活后方可继续使用。因此,居住证的连续居住时间是从最后一次签注时重新计算的。
居住年限的计算:具体的连续居住时间应以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的记录为准,这是无法通过其他材料替代的。
综上所述,苏州市积分入学对居住证年限的考量是基于居住证信息的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的居住证可以增加30分,最高不超过300分。
不能。只能申请您所住地街道对应的相关学校,是不能跨区申请的。符合本区域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
达到当年度本区域(或片区)准入排名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1.省内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的准入人员持短信通知及落户材料,根据信息提示直接前往落户地所属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2.省外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以外地区的准入人员持短信通知及落户材料,根据信息提示前往落户地所属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准迁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40日)。回原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后,再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所属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3.申请人和随迁家属原户籍分别在省内和省外的落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