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必须将学籍转入宁波,或者在宁波己长期固定居住,读书,父母在宁波缴纳社保达一年以上者。所以在宁波读职业高中应具备学籍转入或固定居住的基本条件。
初三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读书。在外地读初中,可以在初二、初三时转回本地(户籍所在地)就读。因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相关学籍转学手续: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转学手续:看护人持户籍或寓居地变换资料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解决“认可接收转学、借读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议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认可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寓居地变换资料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准许后,将准许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准许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认可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解决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解决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寓居地变换的资料原件,当户籍与寓居地资料不一致时,以寓居地资料为准。初一新生通常不准在市内转学。学区相邻的两个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寒暑假解决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对自愿要求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应予支持。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如确属特殊原由,则由看护人提议书面转学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同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
外地小孩可以在西安上公立学校,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国的户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具有在当地的户籍才能在公立学校就读。然而,在某些城市,如西安,政府也有一些政策来扩大外地学生的接纳范围。
因此,如果外地小孩的父母在西安有合法的居住证或稳定的工作,他们可能有机会申请将孩子纳入当地户籍,并获得在公立学校就读的资格。具体要求和程序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