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书面证明不能直接脱罪。虽然受害人的证言在刑事审判中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法院需要考虑其真实性、证明力和证人的可信度等因素,且受害人只能证明自己的受害情况,不能代替被告人的辩护和证明。
因此,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单纯依靠受害人书面证明是不足以脱罪的。
报警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如果遭受了侵害,应该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而不是寄希望于受害不报警不予同意谅解上。
在面对侵害时,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和信息,以便警方调查案件并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等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总之,不要轻易放弃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而是应该积极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刑事案件中,仅有受害人的口供和伤情鉴定是不足以定罪的。要定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有用于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二)用于定案的所有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所有证据综合起来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