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子女。因此,如果一个男方只有一个女孩,则并不算是“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一词只用于子女个数为1的情况。离婚男方只有一个女孩,则说明他只有一个子女。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独生子女”通常被指定为一个特定的身份,享受诸如接受较好的教育、就业机会等福利待遇。从而可以看出,“独生子女”这一身份对于家庭和社会的意义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离婚男方只有一个女孩,是不具备一些特殊政策待遇的。
如果离婚男方只有一个女孩,那么她在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被认定为独生子女,因为她是家庭中唯一的孩子。但在一些非严格的政策下,也有可能该孩子不算独生子女。此外,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子女是指自然人的子女,而离婚男方的女孩则是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孩子。因此,在离婚后的相关法律中,可以被视为一名离婚单亲儿童。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当父母都没有其他子女时,才能称之为独生子女。如果父母有其他子女,则无论是作为哥哥或姐姐,还是作为同父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不能算作独生子女。如果离婚男方只有一个女孩,但是女孩的父亲有其他子女,那么女孩就不属于独生子女。这也就意味着女孩在一些方面,如家庭计划生育政策、继承权等方面,可能与真正的独生子女存在一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