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因出国、死亡或失踪被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本人或其家属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和社保卡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社保卡手续。
因持卡人在本市终结社会保险关系需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的,办理时需持社保卡(如社保卡丢失,凭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终结证明,先到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金融账户清算手续,并办理社保卡相关账户注销,注销后由社保卡管理机构回收社保卡并办理社保卡的注销。
持卡人在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注销时须同时注销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不允许只注销其中一个账户。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泰安市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70%!,(MISSING)其中自费部分报销比例为50%!,(MISSING)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报销20%!。(MISSING)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泰安市还特别规定,各类住院费用实际支付金额不得低于医保定额标准,超过定额部分由患者自付,并可获得部分报销。
如果您是泰安市的医保参保人员,想要转入滨州市的医保,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2. 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您需要到泰安市的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等待审核。社保局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会出具转出证明。
4. 到滨州市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您需要携带转出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滨州市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5. 等待审核。社保局会对您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会为您开通滨州市的医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