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是指生育津贴按照什么天数进行计算并发放。
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是根据《劳动法》中规定的正常产假、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等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计算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这个单位有多少人,总工资加起来除以人数就是这个基数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