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姜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罚金限自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3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经霍家村南,穿双庙与后吕家村间后跨泗河,于匡庙北下穿京沪铁路后继续向西,经大安镇北、汉马河南,在西北店村西转向南,经洸府河东,于孔家屯东北跨洸府河后转向西,经颜店镇北,穿夏家村、高家庙间,在汶上县康驿镇南设互通立交连接G105,继续向西新建,在苏桥村南转向南,下穿拟建鲁南高铁,上跨日兰高速,继续南行经刘海东,在天宝寺东接在建G105汶上任城界至唐口段,到达路线建设终点
宝相宫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景区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山东汶上素有“千年佛都、儒贤圣地”的美誉,因其为供奉佛教至高无上之圣物—佛牙舍利,初叫佛牙殿称,后称其为宝相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