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1000是由多个专项扣除项目组成的总额,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起到减免税费的作用。
2.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多个专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限额和规定。
3. 如果一个人同时符合多个专项扣除项目的条件,可以将这些项目的限额加总,得到总的专项附加扣除合计,用于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减免税费。
4. 因此,如果一个人同时符合多个专项扣除项目的条件,可以将这些项目的限额加总,如果加总后的数额达到21000元,则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21000元。
1 可以新增。
2 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压力,而作废专项附加扣除是因为目前的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因此,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
3 如果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更加精准地减轻不同人群的税负,也有利于激发消费和促进经济发展。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制定合理的标准和规定,防止出现滥用和不当行为。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独生子女,是指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并且该子女是唯一的法定赡养人。具体来说,如果一对夫妻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并且没有其他兄弟姐妹,那么这个子女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此外,如果一对夫妻依法只收养了一个子女,或者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但离异后该子女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且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也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独生子女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