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退休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法定代表人:荆文普
成立时间:2010-04-30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郑州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是全省统筹的。郑州的退休金是根据郑州的在职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全省统筹就要全省的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