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内容如下:
1、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
2、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二)补贴额度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
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各省会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
生物处理包括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和滤池处理等,可以将有机物质分解转化成为沼气和肥料。
物理化学处理包括沉淀池、过滤器、膜过滤等,能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污染物和营养物,提高水质。
新能源回收旨在将沼气和废水中的有机物质转化为能源,如热水、电和燃气等。这些技术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逐渐成为未来粪污处理的主流技术。
粪污利用方式主要有:
一、如畜类粪污,可以收集晒干(杀菌),干后可作有机肥(培植土壤或用作物有机肥);亦可在化粪池腐化一定时间后,浇灌农作物。
二、人类粪污亦可在粪化池腐化一段时间作为农作物肥料;
三、畜、人粪污在粪化池腐化,产生沼气,可制作燃气,燃气可用于烧水或供暖、做饭燃料。